武陟县关于有序恢复部分经营场所正常运营的通告
日期:2022-11-10 浏览

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,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有序恢复第一批经营场所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第一批恢复经营活动的场所

自11月10日起,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,全县防外溢防范区内的副食店、便利店、理发店、面条房、粮油店、蛋糕房、水果店、熟食店(含面制品熟食)、服装店、洗衣店、五金家电、百货店、邮政、快递、物流(申通、圆通、汇通、韵达快递公司)、加油站、金融业等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。其他经营场所暂不恢复经营活动。防外溢防范区内每个村(街)、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,设置卡点,布设场所码,并落实扫码、验码,佩戴口罩等措施,取消“凭证出入”管控措施。

全县防外溢防范区是指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1月6日《关于明确全县防外溢防范区范围的通告》确定的防外溢防范区;11月8日确定的龙泉街道办事处全域,原木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街封控区除现有封闭小区外的其它区域,大虹桥东张村,乔庙镇杨洼一街村。

二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

1.经营场所负责人是本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。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(按行业管理要求)、绿码上岗,上岗前要测温、扫码、验码,并做好登记。上岗期间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,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。

2.有序恢复正常运营的经营场所,开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消杀。恢复正常营业后,经营场所要做到通风换气,每天至少开展一次消毒消杀,消杀消毒记录每天要规范登记。

3.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前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查验行程卡不能有焦作市域外的行程记录;近7日内没有与市外返乡人员等风险人员有密接接触。

4.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后,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;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,检测结果与行程卡信息每日报行业主管部门。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咽喉痛等症状的要停止上岗,并及时上报村(社区)和行业主管部门。

5.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服务,创造条件保障员工单独就餐、单独住宿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。

6.在经营场所入口、收银台设置“一米线”。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、设置测温台、放置体温计、消毒液。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店人员提醒扫码、测温,并进行验码、消毒,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,不符合条件的禁止进店。所有人员进店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。

武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11月9日